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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新技术园区修建垃圾堆放点;怀柔园区修建杂物棚和砂轮间
2.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北京市怀柔区雁栖东二路5号
3.招标方式:比选
4.资金性质:自有资金
5.预算金额:14.95万元
6.招标范围: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新技术园区综合楼北侧修建垃圾堆放点;怀柔园区精密制造中心北侧修建杂物棚和砂轮间
7.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25日
二、投标人资格需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并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申请人需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为中央政府采购定点入围单位,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7.外地进京企业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获取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9号院红楼一层平房
四、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0年7月3日14时00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9号院红楼301室对面会议室
2.开启时间、地点:2020年7月3日14时00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9号院红楼301室对面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王工,010-58887097
七、报名资料
1.现场报名时须由本项目被授权人携带如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信息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新技术园区修建垃圾堆放点;怀柔园区修建杂物棚和砂轮间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8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新技术园区修建垃圾堆放点;怀柔园区修建杂物棚和砂轮间
2.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北京市怀柔区雁栖东二路5号
3.招标方式:比选
4.资金性质:自有资金
5.预算金额:14.95万元
6.招标范围: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新技术园区综合楼北侧修建垃圾堆放点;怀柔园区精密制造中心北侧修建杂物棚和砂轮间
7.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25日
二、投标人资格需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并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申请人需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为中央政府采购定点入围单位,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当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的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打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7.外地进京企业具备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且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获取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9号院红楼一层平房
四、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0年7月3日14时00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9号院红楼301室对面会议室
2.开启时间、地点:2020年7月3日14时00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9号院红楼301室对面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王工,010-58887097
七、报名资料
1.现场报名时须由本项目被授权人携带如下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